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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赴荷兰、丹麦和日本学习的交换生

(2007至2008学年)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我校相关大学交换生的项目要求,荷兰提尔堡大学、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和日本龙谷大学近期将接受我院推荐的学生
于今年下半年前去就读。项目情况、需提交材料以及截止时间详见附件。候选人要求:
(1) 符合对方大学对专业、学历的要求;
(2) 品学兼优,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列;
(3) 语言能力强,能适应外语授课;
(4) 家庭有能力负担其在对方大学就读期间学习、生活开支。
学生在申请前请详细了解该校学科情况,并认真阅读教务处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网站)。
请申请者将有关材料于附件中标明的截止时间前交到经济学院学生科(明德主楼616室)。

经济学院学生科
2007年4月6日

联系人:唐慕 电话:82509078

附件:交换生项目情况表



学校名称

接收对象(人数)

项目时间

资助情况

需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

备注

1

荷兰提尔堡大学

已保研的四年级本科生(1人)

一年

不收取研究生学费(9336欧元),只收取相当于本科生的学费(5688欧元);每月生活补助300欧元或减免部分学费。

1、中文推荐信(院领导盖章签字、负责学分学籍管理部门领导盖章签字)
2、个人简历(中文)
3、英文成绩单(表格形式、盖有学校公章)
4、对方大学所要求的材料(请申请者到学生科领取)

4月9日
10:00

要求雅思成绩6.5以上,不接受托福成绩。

2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

一年级硕士生(2人)

半年,2008年春季学期

不收取研究生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1、中文推荐信(院领导盖章签字、负责学分学籍管理部门领导盖章签字)
2、个人简历(中文)
3、英文成绩单(表格形式、盖有学校公章)

4月12日
10:00

 

3

日本龙谷大学

二年级本科生(2人)

一年,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

不收取研究生学费,提供奖学金8万日元/月,往返机票自理。

1、同意派出函(院领导盖章签字、负责学分学籍管理部门领导盖章签字)
2、英文成绩单(表格形式、盖有学校公章)和成绩评价书(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标明,加盖院系公章
3、照片7张

4月12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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